古代军队经商之弊端——以晚明东江军镇与朝
有登州理饷官,亦有还过者,即过海算明,约借欠亦不下五六十万。
据商人禀称,有银不至手、家不得归而竟缢死于登者,有贫已彻骨而挑水度日者,及有为人役使而寄食守候者。
近毛文龙虑饷弁之多弊,欲移商人海外以就银,如商人畏风波之险远,欲在登株守以待颁,政尚未决。此辈熙熙攘攘为利而往,其涉风涛、拼钜命、急军国,不过权子母以求偿耳,今本息俱磐,前此者已难为偿,后此者更难为继。此亦不可不急为之计也。”(《两朝从信录》)
户部的意见是“在海外者宜听文龙给与,在登者自应就近取偿,但奸商冒支之弊不可不防,登莱抚臣须取有文龙商货实收,然后给发可也”(《明熹宗实录》卷76)
然而,实际上,拖欠并没有清还。
天启七年九月,毛文龙在上疏中称
“海外兵民日多,屡借商贷,易米救济,商价积欠至五六十万,日望饷银解到散给。不意稽延三年,毫无可偿,遂使各商坐困,万口怨嗟。
臣以前欠之饷兑作商价,听照数给发,以尖耗、晒扬之粮给兵,兵得活命,商得贸易,实为两便”。(《崇祯长编》卷2)
崇祯元年正月,毛文龙竟称“实欠新旧客商粮货共银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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