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何乐而不为
国以后,江月就原形毕露。
林清五六岁的时候,江月污蔑她故意打碎了自己的玉镯子。
林雄二话不说就给了她几个巴掌,也不管她红肿出血的嘴角和脸颊。紧接着,她的房间就被人安排到了最顶层最小的一个屋子里。
家里的佣人也都是一群见风使舵的,在看见江月成了这个家真正的女主人之后,各个都变着法的欺负林清用来讨好江月。
每次到佣人打扫林清的房间的时候,一个个都化身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把抹布一扔,什么都不做。
用当时佣人的话说就是“同人不同命,有的人天生就是该享福的,有的人生下来就是个下贱命,就是给人提鞋的!”
而林雄知道后却是给她灌输一种“妹妹应该好好爱护和帮助姐姐”的思想。
或许那个时候的林雄,就已经打算好,等以后,让自己这个私生女,好好打拼,替着林可儿去受苦了。
然后让那个在夏家的他真正的女儿,好好回报他了。
毕竟,身为夏家大小姐的夏悠,身份高贵,随便勾勾小手指头,他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无奸不商,林雄这个人,很会精打细算,当初换孩子,何尝不是为了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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