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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6章 目标古城楠阳

个颇能反映封建社会政治腐败、官场险恶的典型事例。
    当时。清朝政府推行捐官制度,即政府以官换钱,公开大卖官。
    清政府虽以“捐”为名,但却行卖之实,各府州县官为捐官推销员。
    “捐官”又称捐纳,是封建社会时期为弥补财政困难,允许士民向国家捐纳钱物以取得爵位官职的一种方式。
    捐纳泛滥的结果,是官员腐败,贿赂公行,贪污成风。
    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买一个知县要死潜六两银子,但其薪俸只有六十两银子。
    为尽快拿回“捐官”钱,当事官员多会选择收受贿赂。只管捞回本钱,却无心做事。
    吏治一坏,盗贼四起,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随之出现。
    到清朝此风最盛.官员中就有不少是捐纳得的官。
    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
    对买官的人无任何限制,地主、商贾且不必说,连流氓、盗贼等也无一例外。
    按照捐纳制度,士民不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虚衔及穿官服的待遇。
    更大的问题还不是捐纳一个进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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