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3章 王在法下 上 第一更
和立宪把当时还处于萌芽中的资产阶级引入政坛,让他们代表民意抗衡和监督把持话语权的士绅阶级。
不过在当权30年后,朱济世算是真正了解到西方法治的精髓了。西方的法治其实不是王在法下,也不是什么契约精神,而是王权始终不能独大,受到诸如贵族、神权、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甚至是其他国家的制约。大家斗来斗去也分不出高下,所以才会折腾出宪政怎么个制度,将各种制衡的因素变为法律,使得这些国家内部的斗争可以有些条条框框。
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对君主权力制约较多的国家也未必比君主权力至高无上的国家更强大。典型的就是实行贵族民主的波兰共和国被君主权力较大的沙俄瓜分了好几回——当然,沙俄的君主集权的背后,则是欧洲最血腥的宫廷政治。彼得大帝的子孙已经因为宫廷斗争而断绝,现在统治俄国的是他的女儿安娜.彼得罗芙娜的后代。而且安娜.彼得罗芙娜的儿子彼得三世还有彼得三世的儿子保罗一世都死于宫廷政变,保罗一世的儿子亚历山大一世也不明不白的死去或失踪。这样的情况,在那些“王在法下”的君主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
如果俄罗斯不是发生了革命结束了君主*,而是像中国一样在君主集权的道路上再发展个几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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