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部分
情不自禁,那就千万不能够让他知道。得罪平民百姓,至多是浸猪笼,十八年后又是一匹色狼;得罪皇帝?!!皇帝能得罪的吗?除非你能够推翻他。
很明显,辛云是没有能力推翻汉宣帝的。
因为皇帝还无法割舍他做的“臭豆腐牛r汤”,而且也知道他是冤枉的,可自己的脸面又放不下;所以呢,也就网开一面,既不砍他的头,也不诛他的九族,只是要他牺牲裤裆处的一点点东西,免得再听到那些风言风语。
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又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辛云毕竟不是司马迁,自然也不会忍辱负重,为了厨艺事业,其他什么都可以放弃。
虽然,他并不是普通人,要逃出宫去,也是易如反掌。但从此以后将会沦为丧家之犬,天涯海角也无处藏身;皇帝一怒之下,别说诛九族,恐怕连邻居家里的那只大了肚子的蟑螂,也不会放过。而且皇帝是真龙天子,有神灵守护,要杀他也不容易。纵使可以贿赂那些神灵,让他们很不小心的打个盹,应该可以摘去皇帝的人头;但皇帝是个好东西哇,谁不想做?“杀了我一个,还有千千万万个我。”这句话放在“皇帝”身上,同样适用。
无奈之下,他也惟有一改从不求人的习惯,哭乃乃求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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