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部分
主们是如何救遇险矿工的,则奏折中一句也没有。可怜的矿工“俱系本省及邻近各省觅食贫民”,他们本想在矿区挣点活命钱,却把命也搭在了矿山。当然,官府对死难者家属,也进行了所谓的抚恤,“将各尸骸设法寻挖,陆续捐棺殓埋”,“按名捐给”,并表示了“深堪悯恻”的同情态度。死难矿工的家属都是老实巴交的穷民,对官府及有官府支持的矿主也是无可奈何,敢怒不敢言,无人敢于闹事,矿区十分稳定,正如广西巡抚庆保在奏折中所讲的那样,“亲属在厂者”,“俱极安静”。这其中,矿主与官府如何对死者亲属进行威利诱,当是不言自明的事情。假如矿主在开采中能够预先采取安全措施,假如矿区有应急救援组织与设备,假如事故发生之时能够抢救及时,我们相信,在金属矿的塌坍事故中,绝不会一下子就使157名矿工无辜惨死。
更为令人不解的是,从广西巡抚到庆远府、河池州,这一层一层的官吏们,此时的工作重点似乎不是惩办事故责任者,认真吸取这次特大事故教训,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他们向嘉庆皇帝报告的一个侧重点则是,在此处锡矿无法继续办下去因而矿税不能如数上缴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朝廷的矿税不致短缺。因此,在他们层层向上报送的报告中,都反复讲明,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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