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
违反人道罪对战犯谷寿夫提起公诉,并请处以极刑。
接到起诉书的副本后,谷寿夫害怕了。作为与中岛今朝吾、牛岛贞雄、末松茂治等师团长共同纵兵大屠杀的战犯之一,他感到罪责难逃。他想摆脱罪责。他给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写了一封要求“宽延公审”的《恳请书》。可是已经晚了。
1947年2月6日下午2时正,中山东路励志社彩绘的门楼上,高高地挂起白布黑字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长长横幅。从法庭拉出来的有线大喇叭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市民。
宜殿式的大礼堂今日分外威严。红墙筒瓦,飞檐画栋。绿色的屋脊上,蹲伏着八头形态生动的野兽。高大的宝塔松华盖似地挺立在礼堂门口。庄严的审判席设在礼堂的讲台上,台下分别为律师席、证人席、通译席和被告席。四周挤满了2000多位旁听的群众,全副武装的宪兵肃立着。
两名头戴钢盔的宪兵将身体矮胖的谷寿夫押上了法庭。谷寿夫一脸漠然麻木的表情,他在万目所视,万手所指之下正襟危座,蓄着东洋小胡子,身穿便服。他貌不惊人,语不出众,谁能想到,他身上背着10余万惨遭屠戮j杀者的血债。
检察官陈光虞首先宣读了浸满石头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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