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
:“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日本皇军……它是一部正在开动的野兽的机器。”因为它来自法西斯阵营的内部,各国的法官们对它给予很高的作证评价,法庭需要详尽、具体和大量的人证和物证。这是雪国耻、报深仇的时机!中国检察官的首席秘书、33岁的裘绍恒向法庭提出了实地调查的请示。他说:“我当时不是国民党,也不是共产党,我只想到我是一个中国人,是一个律师,我要维护民族气节和法律的尊严,我要依法办事。”他带了两个美国人来到南京,和地方法院配合,取得大量实证。最后,他还带走了大屠杀的幸存者伍长德和金陵大学的一个美籍教授。
1946年4月29日,千瘦而矮小的松井石根,失去了当年骑着高头大马进入南京时的那种武威。他低着头,在身材高大的盟军宪兵的押送下,与其它甲级战犯一起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检察官的起诉。
起诉书包括3类一共55项罪状。与松井石根有关的达38项。回到狱中,他反复读了几遍,在这一天的《狱中日志》上,他写了这样的话:
“南京事件仍同余相关之主要问题,然亦指责其他众多人员为共同责任者,而对作个人不特别予以追究,实为奇事。将来欲作为所谓杀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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