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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

上明确指出:黑社会组织已经在广东、海南、福建、湖南等省出现,并有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内地发展的趋势。他要求公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不能任其形成气候!”
    李鹏总理自1988年以来,就打击境外黑社会渗透和国内带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问题,几乎每年都作重要批示,严肃指出:“对黑社会侵入,必须狠狠打击,绝不留情。”1993年底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李鹏总理再次强调:“要坚持打击犯罪团伙,特别是绝不允许‘黑社会’在我们社会里存在,一旦发现就要坚决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国“扫黑”除恶最高指挥部一直在注视着境内外黑社会组织动向,高效运作着。
    自八十年代以来,公安部针对东南沿海一些地区出现的境外黑社会渗透活动情况,多次指示当地警方及时查处,并就工作方法和一些政策性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九十年代初,公安部在召集南方各省市座谈研讨反境外黑社会渗透工作基础上,专门发出了加强反境外黑社会渗透工作的“通知”。1991年,在全国第十八次公安工作会议上,公安部陶部长大声疾呼:“一些地方的犯罪团伙、黑社会势力相当猖獗。”“我们要特别注意打击犯罪团伙和黑社会组织,决不能让他们形成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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