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
跟前一看,差点儿没吐了。阿贝尔兄弟的胸襟上全是唾沫。你说我该怎么办?我也啐了一口。 从管教院出来我已经14岁了,又到学校上了几天课。等我一满15岁就进了我父亲工作的垃圾公司,管收东河附近107道一带的垃圾。每个周末我父亲都把我的工钱一起领走,我跟他急了好几次。没办法,我只好纠集几个人晚上出去抢商店。我总得有自己的零花钱,是不是? ………… 有一天,我弟弟强尼死在了大街上,警察说是被车撞死的。可是有人看见了,警察带他到局子里问话,出来时他就已经死了。他们把他扔在大街上,血r模糊。他是被活活打死的。我的哥哥叫安东尼,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疯人院里。 后来,瓦拉奇的祖母和两个妹妹也先后被送进了疯人院。 瓦拉奇在国会“麦克列兰委员会”作证时说,他第一次犯罪实际上是在9岁的时候。他和强尼从附近的杂货店里偷了香皂,再廉价卖给街坊们。他还记得香皂的牌子,叫法尔丽。 等瓦拉奇长到18岁时,他已经辞掉工作,专事打劫。他的那个团伙人称“分秒帮”,以形容他们行劫时动作之迅速。“分秒帮”通常在后半夜行事。那时的纽约市政府为了节约用电,每天凌晨3点到5点将市内的交通灯关闭两小时。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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