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部分
勃格是娴泰在佛罗里达的朋友。她告诉法庭,1998年5月,她和丈夫准备到巴哈马度假之前,娴泰托她去那里一位药剂师的药房“为一位82岁的老太太”买药。据娴泰讲,这种药在美国买不到。后来勃格夫妇因故取消了那趟旅游,娴泰说没关系,她自己会给那位药剂师打电话订购。那瓶药就是警方在林肯车里搜到的粉红色的麻醉剂或蒙汗药。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娴泰也曾经在同一家药房给肯·凯梅斯买过几种不同的安眠药。 纽约警署紧急行动处警官兼电子枪技术员在证人席上说,娴泰和肯尼在佛罗里达购买的电子枪的电压为20万伏特,如果与人体接触5秒钟便会造成头痛、晕眩、昏迷及大脑损伤。如果长于5秒钟则会使人虚脱。他还说,警方曾使用过的同类产品的电压是5万伏特。 为公诉方出庭的其他证人有: 赫舍·安东尼奥·阿尔法利,娴泰和肯尼的司机兼清洁工。 唐·奥其和诺莉·斯韦尼,被娴泰和肯尼请到苏尔曼大厦1b房间的两位公证人。 思坦利·帕得逊,卖给娴泰和肯尼枪支的原拉斯维加斯建筑工程师。 娜萘蒂·维柯斯基,娴泰一手栽培的私人公证员。 弗兰克·麦卡林,拉斯维加斯流浪汉,娴泰用他的名字为吉隆尼摩路的房产投保后两周即发生火灾。 爱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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