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部分
因为共工受命治水,自帝尧十九年起到此刻,已经有四十一年。
在职之久,受任之专,可算古今第一,然而洪水之灾,愈治愈甚。虽则这是地体之变动,决非人力所能挽回,但是当时科学未曾发明,不能知道这个原理。譬如日食、山崩、地震等事情,汉朝的时候,尚且说是大臣不好的原故,加之以诛戮,可谓冤枉已极。现在共工身当治水之职,又历四十一年之久,应该负责任,这亦是理之当然了。况且共工治水的政策,不外乎“壅防百川,堕高埋卑”八个大字,就这八个大字看起来,亦不是治水的根本办法。因为无源之水,可以壅防遏抑;有源之水,万万不能壅防遏抑,只可宜浚疏导。而且壅防遏抑,只能治之于一时,年深月久,人功做的堤防哪里敌得住不舍昼夜之冲击?至于堕高埋卑,要想使它停蓄不流,尤为无策。所以四十一年之中,未尝没有二十余年之平安,但是壅防得愈甚,则溃败的亦益烈;埋塞的愈久,则弥漫的愈广:这亦是一定之理。
所以这次大灾,虽则不是共工之过,而照共工治水的政策看来,亦应该有负责任的必要。
还有一层,担任到这种重大的职司,应该如何的辛勤小心,黾勉从事,但是考查共工治水的时候,又有八个大字,叫作:“虞于湛乐,y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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