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
箱子放桌子上打开,又递给我合同。
李启明哀求道:“不能卖呀!文哥,我求求你,要卖我们另外找人,也不止这个价。二十五万怎么去还贷款呀!”我看合同不理他,方姐要说话,老吴拉住她说:“还不去点钱,领导等着签字呢。”方姐流着泪把钱点完。
人终于走干净了,我独个坐在店里。不是留恋,慢慢想来觉得蛮有意思,把一个小小的米粉店,搞成全市有名的连锁店,轰轰烈烈,风风光光,如今不得不放弃,还背上一p股债,是成功了还是失败?可能我对这两者不是十分看重,唯一让我黯然的是方姐的眼泪和李启明的哀求,以及老吴的无奈,这个店,他们才是直正的主人。
电话又响,我不愿忍耐它的响声,也不去接,拿起卖店钱和我的物品,离开时忘了回头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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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万!”艳艳的嗓门可以和方姐比大,“你不如白送他好了!你叫我去呀!我倒想看看他那张嘴脸,二十五万他开得了口!你真够潇洒的,居然也认了!”
报复来了(5)
我是有准备给她骂的,一句话不回。她比我想象的冷静得多,发了一通火后,悠悠地说:“也好,反正我对早一轩从来没好感,不过你的债你要自己还,我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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