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关键物证
:“结果是什么样的?”
“正像先生您所预料的那样,我们搜遍了全部的房间,都没有发现。并且,我们在第二个案子被害者夫妻的房间的衣橱的最下面的抽屉,找到了您安排我们找的玻璃刀与大一号的逃生锤。”那个警察答道。
“太棒了!原来这是你说的关键性的物证啊,在他们自己的房间找到这些物证,足够令他们伏法了,看他俩还有什么话可说?”当我听见找到玻璃刀之后,想当然地认为可以结案了,便禁不住拍掌叫好。
“还没完,这些只能作为关键性的线索型物证,以此来再度证明所有这一切都是柳明他们做的,但仍然无法直接作为关键性的物证,使他们伏法。这是因为,以柳明的细心程度,他断然不会在这些物证留下相关痕迹,因此他们可以辩解说这些都是疑凶逃走时遗留在他们房间的衣橱的,而他们并不知道。”柯摩斯摇摇头说道,“我所说的关键性物证,是要使他们无话可说的物证。如果运气好,那些东西应该在我们的房间内。”
“莫非是你在离开时,故间打开录间,遗留在房间的衣服兜的手机吗?”我忽然想起在安顿好柳明夫妻之后,柯摩斯走出房间前的怪地行为,便禁不住问道。
“是的,据我推测,倘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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