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仁王
才对,也不必设半年、一年期,当改为长期许持。而国债发售所得金银铜钱,又正可做交子的备金。臣大胆算一算,若是能做成了,小千万缗的收入总是有的,以后也能有每年小百万缗的出入。”
林杞此言既罢,远处的和尚道士勋贵豪商们各自意动,若只是买国债,量又不是太极端的话,为何不可?只是按照这户部尚书之言,怕是要搭配部分交子也说不定,这就有些肉疼了。
出乎意料,林杞这般妥当的言语说出口后,赵官家却是连句赞赏都无,非止这般,几位宰执也都面面相觑。
而停了半晌,出言与林杞相对的,居然是他的政治盟友、御史中丞李光:“林尚书……你说的这些都是极有道理的,交子国债是很好的东西,朝廷肯定要做的,但我问你,国债不再负利,而以正息发出的话,究竟能卖出去多少?若一心赚这点息钱,跟国债救急应事之根本是否冲突?”
林杞微微蹙眉,便要做答。
但李光根本不给对方思考的机会,便直接揭开了谜底:“朝廷若想赚息钱,青苗法何在?”
林杞张口结舌,一时难对,而满朝文武,僧俗贵贱,也都有些恍惚,继而哄然起来。
无他,青苗法这个词,触及到了大宋朝政治、经济上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