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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诘问

   而果然,马伸随着赵官家微微颔首? 即刻点出了关键:“回禀官家,据臣所知,三案之中,其实各有一些要害,大理寺未免有些疏忽,居然没做提及……如预售国债案中,案犯王博曾招供,他本是为自己表叔,也就是潘贵妃亲叔潘永思做帮闲,并非自家私自为之……换言之,此案本身简单,却主犯不明!是潘永思犯案还是王博犯案,不可轻忽!”
    堂中一时有些躁动,大理寺卿卢益更是直接深深低头……谁都知道,潘贵妃亲叔叔的含义与一个不同姓的夹层表弟之间,有多大差距。
    何况,潘永思其实也不只是个外戚,他也是朝廷命官,而且是有大功的,当年替还是康王的赵构将元祐太后迎到南京(商丘)的,算是有一点拥立之功……后来虽然因为外戚身份被撵出去,却也因此功勋安了阁门祗候的职衔,时常出入宫禁。
    那么完全可以想象,一旦案犯被定为潘永思而非王博,将会在天下舆论之中产生何等搅扰?
    届时说句极端点的话,贵妃亲叔叔这么贪,谁知道官家在后宫是不是装的?
    更何况,发国债也好,重启青苗贷也罢,包括交子务,这三者本身就是三位一体的,本身就是朝廷为了筹措军费搞出来的一揽子财政改革,在老百姓眼里都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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