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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写个情书,应该算合情合理吧。
由于从来没写过这种东西,昨天在网上查了一整晚,看了各种风格的情书,有奔放的,有内敛的,有口水的,虽然有些还是很感人,但都不适合我。
我觉得我要写个很特别的!
每个写情书的人都这么想。
早上七点还能起床并一点困意没有,我表示很佩服自己,随便塞了两篇面包后,换了衣服就去了学校的文具店。
可能是现在写信和情书的趋势已经远去,所以这店里的信纸屈指可数,而且一点也不可爱。
正当我随意挑选时,忽然有人在身后喊了我的名字,我转头看,是唐朔,站在柜台那边付钱,手里拿着实验纸。
他见我蹲在地上,把纸放在桌上朝着我的方向走了过来,站在我面前问:“买什么呢?”
我放在信纸上的手,默默地移开,移到了上排的笔记本上,并顺手拿了一本:“这个。”
他二话不说,把我手上的笔记本抢走,我看大事不妙,伸手就要抢,可惜蹲得太久,双腿发麻,想要抓住她,却趴在了地上。
他掏钱给老板时,我迅速跑了过去,阻止了他的动作。
我:“我自己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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