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兼并
的,自然是武王了。
楚易可不敢去招惹十万人的部落,即便万人的部落,他也不敢去,万人的部落至少有五六千的骑兵,用人都能够堆死他。
这些荒族可不是傻子,这些天楚易已经见识过他们的厉害,只要上了马背,他们就是天生的战士和骑兵,懂得利用草原上一动一静来为自己创造有力的条件。
行了差不多三百里,楚易遇到了一大队的骑兵,这些骑兵都身穿皮甲,狂奔时高声叫喊,像是群狼捕食。
不一会的工夫,这百人队的骑兵便将楚易围住了,首领古怪的打量着他,他赶紧低头俯首,表示尊敬与畏惧。
这是一种狼的习性,两头公狼博斗时,一旦其中一头不敌,要想保住自己的性命,就必须把自己最薄弱的地方露出来,以视臣服,如果不露出来,便意味着死战到底。
荒族人什么都在学习狼,所以低头俯首,便意味着臣服,楚易发现这百人队的骑兵不对劲,便立即低下了头,此地是接近那部落的腹地,一旦警示,便会立即有大队的骑兵赶来,到时他肯定会被包了饺子。
“百人队的骑兵巡视,这不是千人部落,至少得是个万人部落,难道之前那些荒族骑兵在欺骗我!”心底这么想,但楚易却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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