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文贼小盗(贺元宵)
朝的龙首杖是一种权力的象征,为两个朝代帝王赐予少数开国元勋或忠门父祖之赠礼。
唐代的诗人施肩吾在里写到手持十节龙头杖,不指虚空即指云。
这句“手持十节龙头杖”,不但指明手杖的长度,还表明了,在唐朝时,“龙”还不是专属皇室所有。就像史万岁和张万岁的“万岁”也不是皇室专属的。否则,殷清风也不敢把杜伏威的儿子叫做“天意”。
韦纲有些自豪的说道“这具手杖,据说传自韦氏三世祖,至今已经有六百余年了。”
难怪呢,这鸠首的红铜上一点铜锈也没有呢。这是韦氏历代家主的传承之物啊。
殷清风恭敬的还了回去,“清风能得窥汉时古物,实乃三生有幸。”
韦纲矜持的捋着胡子。
博陵崔氏虽然也有汉时的鸠首杖,但其鸠首比他手中的相差极多。他敢确信,所有现存的鸠杖中,他这具是最华美的。它是韦氏千年的象征。
不管他对韦氏的印象如何,对于半个文物迷的殷清风来说,今天能看到真正的鸠首杖,的确值得高兴。
他说道“看到韦翁的手杖,清风忍不住即兴赋诗一首。”
赋诗一首?还是咏物诗?
韦纲有些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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