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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书生要学会干活

他倒了一杯酒,然后拿起筷子指着其中的一道菜说道,“看看,这个是红烧肉,是我徒儿的拿手好菜,别看是猪肉做的,味道极好,其实呢,以前也用过其他的肉做过,味道差太远了。”
    “猪肉?”张玉的筷子停在半空,脸色有点不太好。
    在唐朝,羊肉属于贵族的肉,而牛肉几乎大家都不吃,不是不喜欢,而是吃不起,至于猪肉,穷人都不喜欢吃,因为脏,因为味道不好,但是因为猪容易伺候,所以养的人还是挺多的,自己的这个老友虽然不是那种酸儒书生,可是对于这方面很有要求的,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是啊。”梁老夫子用筷子夹了一块肥瘦相间,有皮,有肥肉,有瘦肉的,放在嘴里,细嚼慢咽到咽下去才说道,“果然美味。来来来,我们喝一杯,这个好东西你如果不喜欢吃的,那就吃鱼吧,对了,还有这个,鹿肉,都是好东西哦。”
    张玉的筷子只能转向,夹了一些笋子,吃了一口,发现果然不错,然后和梁老夫子喝了一杯。
    张毅却是不管这些,可能是饿了,可能是刚刚在厨房里偷吃的缘故,他夹了一块,就直接扔到嘴里,然后开始吃米饭,虽然年纪到了,可惜,他不太喜欢喝酒,人虽然穷,可是动作是真的优雅。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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