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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狱第一仵作 第118节

    典妻……
    叶白汀知道这个词。
    所谓典妻,就是把妻子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在古代封建男权社会里是不违法的。女人在这个社会体系里,不能独立存在,一定要依附男人,没嫁人前,她的管辖权在父亲,在兄长,父兄可以左右买卖,嫁人之后,则是丈夫拥有了所属权,这时候进行的买卖里,很大一部分分支,便是典妻。
    典妻行为常出现在穷人家里,把妻子像物品一样卖给别的男人,时限可以是永久,可以是几年,年限不同,价格不同,在此期间生育的孩子,归买方男人所有,到期只归还妻子,有些时候,这是大户人家因不同缘由,用来‘借种’的方法。
    整个交易过程里,丈夫典妻,得了银钱,买方男人花钱,‘使用’了别人的妻子,甚至为自己留了种,家里有了男丁,皆大欢喜,唯独没有人考虑过女人的心情,她们被当成物品买卖交换,是一种什么心情,被自己的丈夫推出去,被迫跟不认识的男人同房,还不能抵抗,心里是怎样的难过,几年之后,又与自己生下的骨肉分离,又是什么伤害……
    没人去管,也没有人在乎。
    “不过我比别人幸运,至少没有生过孩子,要生生尝那骨肉生离的痛苦。”
    马香兰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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